广州天河“1·11”宝马撞人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温庆运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认为,温庆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以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温庆运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诉讼代理人、上诉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及宣判。
此前报道:
4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致5死13伤的广州天河“1·11”驾车撞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温庆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
受害者家属:他没道歉,也没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11日17时许,被告人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温庆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60多人旁听了庭审及宣判。
据澎湃新闻,一位旁听过此次庭审的受害者家属告诉记者,此次庭审持续了一天,4月18日下午法院当庭宣判。在庭审中,温庆运未有明显情绪波动,较为平静,说话很少,也未解释事发当日为何作出如此疯狂行为。此外,温庆运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属、社会公众等道歉,仅说了一句“后悔”,但未具体说对什么感到后悔。
该受害者家属透露,在上述撞人事故中,他失去了唯一的孩子,这对整个家庭的打击非常大,“有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来”。当听到温庆运被判处死刑时,他的“心里才稍微好受些”,家属普遍的诉求是“最低是死刑”。
据法治日报,一位家属介绍,事件发生后,温庆运还没有承担相关费用,庭审中已有部分受害者家属提出了民事索赔。
案情回顾:
22岁男子驾车撞人致5死13伤
2023年1月11日17时许,广州天河区天河路、体育东路附近,一辆宝马SUV多次撞上行人、车辆等。
多段现场视频显示,路面上多人受伤倒地,肇事男子停车后有撒钞票的行为,并试图逃跑。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记者走访发现,此次事故中发生了6次碰撞,有目击者称涉事车辆曾折返回来再撞行人。
此前,1月11日19时36分,广州市公安局官微通报称:1月11日17时25分,广州天河路体育东路口发生一起小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造成5死13伤。接报警后,广州交警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并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伤者。涉事司机温某(男,22岁,广东揭阳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14日,广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天河“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温庆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